抢抓历史机遇,加快发展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学科

发布者:李芳发布时间:2023-03-03浏览次数:376


近日,《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“《意见》”)印发。集团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随即组织“社会治理法学”学科团队,原原本本研读文件、交流学习体会,畅谈“社会治理法学”新兴学科扬帆奋进的愿景。



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带头人徐汉明教授,学科青年教师叶强、徐凯、邵登辉、孙逸啸、皮靖婧,分别谈了学习体会。教育部思政指导委员会原副主任、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常务副经理徐柏才,对《意见》主要内容及其对社会治理法学的重大意义作了详细解读。

大家一致认为,《意见》是指引新时代中国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的统领性、战略性、纲领性文件,层级高、份量重、举措实,在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。《意见》从加快完善法学教育体系的高度,提出了“两个推进”“两个加强”“一个加快”“一个完善”的优化法学学科体系战略布局,将“社会治理法学等新兴学科”纳入“加快发展”的范围,为这一新兴学科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。

社会治理法学学科要以使命担当的责任感、加快发展的急迫感、后来居上的危机感,奋力作为,以毕生精力耕耘新兴学科,以创新精神建设新兴学科,以负重前行发展新兴学科,使81818威尼斯官网新兴学科犹如“盆景”,向部省共建“社会治理法学”1+6(湖北大学、武汉科技大学、江汉大学、长江大学、三峡大学、黄冈师范学院)中部“园景”,进而向东南西北相关院校战略合作、携手发展社会治理法学“全景”拓展,努力为国家和社会提供“综合型、创新型、能力型、涉外型”的社会治理法治卓越人才。

徐汉明教授指出,70年来,党领导亿万人民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开辟、改革开放新时期开拓、新时代新征程开创中国式法学教育现代化新道路,清除了“封遗毒”、克服了“左僵化”、放弃了“洋教条”,实现了中国法学教育三次伟大跨越。新时代新征程,中国法学教育适应全面建成现代化强国的新形势新任务,以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、提供科学理论支撑全力保障全面建成现代化强国、实现民族伟大复兴为目标,大踏步地迈向中国式法学教育现代化的人间正道。中国式法学教育新道路,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境界,拓展了法治文化繁荣的新空间,提供了“国之大者”法治人才培养的新范式,为那些既希望加快自身现代化发展、保持民族独立性、国家长治久安、法治人才强国的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提供了“中国模式”。



社会治理法学专业的创立,是伴随着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实践发展而来,现已成为适应我国法治建设新要求的一门新兴学科。我们必须紧紧把握历史机遇,立足中国法治实践,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和学科体系布局,巩固优势、突出特色,探索综合型、创新型、能力型、涉外型社会治理法治卓越人才培养模式。同时,须着眼国家发展大局,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,扎根中国文化、立足中国国情、解决中国问题的社会治理法学理论研究,总结提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治理法治主体性、原创性、标识性的概念、观点、理论,把构建社会治理法学新兴学科“三大体系”、卓越人才培养、“中国之治”传播写在祖国大地上。